以次充好制售假名酒 欺诈消费者法律不容

发表时间:2011年09月26日 阅读:1314

  用普通酒水冒充名酒牟利,欺骗消费者终难逃法律严惩。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将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薛某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某和薛某均系来唐打工的外地人,知悉卖假名酒获利颇丰,于是二人在租房里开始了制假售假的勾当。二人用金六福冒充五粮液、用6年郎冒充12年郎、用绵竹冒充剑南春,然后销往北京。在查抄现场,缴获已灌装好的假冒锦上添花42瓶、泸州老窖5瓶、剑南春12瓶、茅台23瓶、洋河大曲90瓶、五粮液42瓶、郎酒24瓶,总计市场价值107978元。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薛某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民众,在购买名酒时,一定要到正规的专卖机构购买,验证防伪标志以及进行比对,以免购买到假酒。(深圳律师 整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