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今起执行

发表时间:2011年07月11日 阅读:1783
深圳市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今起执行,对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   深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近年来,存量房交易已经成为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的主要力量,但是,在交易过程中,签订“阴阳合同”虚报成交价格的现象也愈发普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专门下发《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要求各地从2011年7月起试点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也明确提出要“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记者了解到,从今天起,税务部门将对房产交易申报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行为按计税参考价格进行核定。该计税参考价格由市地税局和市规划国土委委托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根据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制定,依照房地产估价相关规范和标准评估得出。其将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申报的合同成交价格是否偏低以及核定计税价格的主要依据。   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获悉,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7月11日起开征,是以纳税人在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而不是向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递件的时间。深圳市对400多个片区、17万栋、154万套房子纳入了评估范围。每半年根据房产价格进行一次更新数据。从今天起,市民可以网上查询自己名下房产的计税参考价格,具体办法是纳税人可凭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房地产权证号,通过市规划国土委门户网站(www.szpl.gov.cn)或市地税局门户网站(www.szds.gov.cn),查询交易房产计税参考价格。目前两个网站的查询窗口已开,在市规划国土委网站“在线办事”下的“信息查询服务”下查询,数据将今日正式上线。   6月上旬,深圳市地税局联合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一消息进行了公布,已经在市场上有一定的消化。消息公布后,对于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二手房交易形成了不小的冲击波。据统计,6月初,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收文平均每天在500多件,而7月1日以后,每天的收文数量都在1000件以上。为了抢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完成过户,一些业主打出了红本在手的撒手锏,避免了还银行按揭的时间,也有的业主房子挂在中介还不到40分钟,就和新买家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