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弘茂林业投资者维权工作近况报告

发表时间:2011年03月14日 阅读:2307

在很多投资者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的时候,迫在眉睫,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想以此为契机,展开进一步的维权工作,于20106月份,在京园(深圳)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广东弘茂林业投资者联络处筹备会议第一次会议,有近五十名投资者参与了会议,会议集中讨论了当前形势,并形成了林业投资者最高章程——《林业投资者公约》,极大程度地鼓舞与会者的心。但很多投资者仍对弘茂公司抱有幻想,没有受得住弘茂公司的糖衣炮弹,与弘茂签订了延期协议,使诉讼时效得以中断,既然迫在眉睫的问题已经解决,又存有侥幸,那么继续等待又成为更多投资者的态度,我的相应工作也被迫停止,并和其他投资者一样在期盼着弘茂公司兑现承诺。

       然而,新年伊始,弘茂公司并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这已经成为习惯,大家也没有像第一次那样愤怒和感慨万千,部分投资者的呐喊声也显得那样单薄无力,我在担心,若干年后,这样无力的呐喊声也许也不会有了。难道就这样无声无息的结束?

不,要将维权工作进行到底!一个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身边的呐喊声,促使我下定决心。在我看来,不是不成,只是时机未到。就像当初大家购买时一样,刚开始购买的那些投资者可能思虑了很久,但是,当购买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形成卖方市场时,后面的投资者可能无需思索。如果说以前很多投资者还对弘茂公司抱有幻想的话,那么现在幻想化为泡影的时候,投资者开始觉醒了。如果说以前弘茂公司的说客们还能平息事态逆变的话,那么现在欲盖弥彰,真相大白。

近期,很多投资者与我联系,要求开始动作,不能继续等待,我想也是时候了。关于解决方案,也有几种供大家商议讨论决定,具体方案不便公布。从目前的状况看,挽回经济损失主要靠林地,这也是值得庆幸的,至少没有血本无归。

定于3月26日上午9点在京园(深圳)律师事务所召开会议,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六号航天立业华庭1802,请各位投资者相互告知,并带所有材料复印件和身份证前来参会。现在我用问答的形式来说明一些大家关注的问题。

     问:卖林地需要通过弘茂公司吗?

答:不需要,由投资者自己组织。

问:林权证已经交给弘茂公司的林地能卖吗?

    答:可以,只有曾经办过林权证的就可以。

问:大概怎么操作?

    答:因为卖林地需要大片卖才可行,也就是说由尽可能多的投资者联合起来卖,所以,由投资者统一委托孟彦武律师来办理,成立广东弘茂林业投资者联络处,重大问题由投资者进行表决。

问:一亩能卖多少钱?

    答:经过咨询,现在一亩大约卖2000元左右。

问:除了卖林地外,还能追究弘茂公司的其他责任吗?

    答:经过大家讨论表决,如果同意,可以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问:怎么办理委托手续,费用如何?

    答:签订委托合同,收取不超过500元的基础费用,款项收回后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

问:可以先期不付费吗?

    答:可以,提高收回款项后的付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