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2009年深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表时间:2010年08月18日 阅读:2333
伤残等级
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
交通费
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精神抚慰金(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
非农业户口(元)
农业户口(元)
小孩抚养
老人
城镇户口
农村户口
城镇户口
农村户口
十级
按实际医疗支付计算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养活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收入的,按同行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计算方式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深圳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计算。
每天50元
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扩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为一千至五千元。
按医院意见确定,一般为一千至五千元。
53458.62
12799.6
10000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9779.09×(18-现年龄)×各等级伤残系数÷2
按受诉法院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873×(18-现年龄)×各等级伤残系数÷2
 
19779.09÷抚养人人数×伤残系数×20年
4873÷抚养人人数×伤残系数×20年
九级
106917.24
25599.2
20000
八级
16035.86
38398.8
30000
七级
213834.48
51198.4
40000
六级
267293.1
63998
50000
五级
320751.72
76797.6
60000
四级
374210.34
89597.2
70000
三级
427668.96
102396.8
80000
二级
481127.58
115196.4
90000
注:单亲的无需除2
具体以被抚养人人数确定
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一级
534586.2
127996
100000
死亡
死亡赔偿金:534586.2(非农业户口)127996(农业户口)
丧葬费:32715.49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与一级计算方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