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治到法治:艰难而充满希望的行程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22日 阅读:1656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白旭 蔡敏 余里)71岁的大包干带头人严金昌说不清楚“人治”和“法治”的确切含义,但他的生活却为这两个词所改变。

严金昌曾把自家7亩地流转给一家企业建养猪场,但乡、村干部根据新规划强制拆除养猪场改建酒店,他和另外6户农民的地随即被无偿征用。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严金昌决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他了解到,2002年8月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农业部专家和大学生为农民举办的法律权益讲座让他搞清了什么是承包权、经营权,该如何保障相关权益。有了法律武器作保障,老严不仅追讨回损失,还自愿把家里另外28亩地陆续流转或征用出去,获得可观的收益。

“俺理解,这就是农民身边最重要、最典型的法治。”这位老农操着安徽口音说。

老严的故事是千千万万走上法治道路、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中国民众的缩影。

春秋时期,“法家先驱”管仲提出“以法治国”,其目的是“法之立,在御民,民治而国安”,归根到底是巩固君主的统治。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陆续颁布施行婚姻法、土地法和工会法。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获得通过,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然而法治在“文革”中遭到严重破坏。

改革开放后,“党内不少人视法治的提法为禁区”,曾亲身参与并见证新中国法治史众多重大事件的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回忆。

1978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到了1997年,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

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

截至这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43部现行有效法律,国务院制定了680多件现行有效行政法规。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加上其他立法确认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了中国的法律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一些法律和制度的建设可以载入史册,如1990年实施的行政诉讼法,是“第一部民告官的法,改变了长期以来民不能告官,也不敢告、不愿告的局面。”

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天宗说,中国用几十年完成了西方几百年的立法过程,但封建社会的传统思想非短期能改,民间“信访不信法”的心态普遍存在。有统计显示,目前中国年信访案件在700万至800万件,集体上访居高不下。

“提高百姓的法制意识是当前在基层推广依法治国的关键。”杨天宗说。

同时,改变执法者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也至关重要。只有用法治,才能最终做到把权力关进牢笼,防止滥用。

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认为,近些年来依法治国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红头文件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现象依然存在;更有甚者,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破坏法治,以个人意志代替党纪国法。

“这些问题使人们对法律的崇尚、敬畏之心明显弱化,选择性守法、选择性执法在一些地方已成普遍现象。”一位司法界的资深人士说。

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体现出中共把法治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让人们看到了更大的希望。(参与采写:朱青、刘翔霄、刘斐、许晓青、徐扬、吕秋平)

 

 

(来源:新华网,深圳律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