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今起实施 劳务派遣引发争议或增加

发表时间:2013年07月01日 阅读:1557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记者黄洁实习生孔一颖通讯员王要勤7月1日起,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正式施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研认为,修正案实施后,由劳务派遣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有可能呈攀升态势。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严格规范了劳务派遣单位准入条件、重申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原则、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增加了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但从实践情况看,北京二中院认为,劳动派遣用工规模较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实施后,将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模式产生深远影响,并可能因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对其理解不一而产生争议。

  据介绍,对于劳动者来说,该修正案严格限制劳务派遣岗位及数量,更多被派遣劳动者将成为原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或与合同制职工一样享有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企业福利等方面应有的待遇,以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权利。而对于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来说,在法律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严格限制的情况下,经营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的小规模劳务派遣单位将逐渐被淘汰,用工单位的用工方式有可能从人员外包向业务外包转变。但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可能因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理解不一致而引发争议。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