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李阳离婚案的法律看点
一、家庭暴力会判离婚吗?
按照《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李阳本人不愿意离婚的话,从该法条上看,不仅是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且是调解无效的情况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四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见“家庭暴力”有没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就是本案的关键所在。不过通常来讲,家庭暴力不可能不伤感情,关键是要看是否破裂。加上李阳目前拒绝接受心里治疗,客观上也阻碍了其夫妻感情的修复。而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还是有可能的。
另外,法院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还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值得提醒的是,虽然李阳本人在之前的微博、访谈节目已经承认有家庭暴力,但这并不意味相关的证据就不需要向法庭提供。
二、三个小孩会归谁抚养?
涉及小孩抚养权,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权衡解决。虽然目前李阳经济实力上明显优于李金,但李阳家庭暴力的行为无疑会对小孩身心造成严重影响。另外,李阳长期出差,工作在外,三小孩生活(一个9岁,一个5岁,一个3岁)起居都由李金照顾,从以上情况来看,李金在经济上不足,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抚养费上弥补,因此,法院判决三个小孩抚养权归李金的可能性较大。
三、离婚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一般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可以由法院依法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均分,适当照顾女方及小孩的权益。本案中,由于李阳有家庭暴力行为,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目前来看李金无过错,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导致离婚的,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一般分为物质损害及精神损害,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精神上损害上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需要提醒法官考虑媒体广泛报道李阳家暴事件的影响。在财产分割上一般以不影响有过错的一方的基本生活为限。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一定要以提出离婚为前提。
总之,离婚都是为了美好的新生活的开始,希望不要在迎接美好开始前,出现不美好的回忆。(深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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