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三日被人赶出 法院判决支持赔偿
发表时间:2011年11月17日
阅读:1032次
付过钱,签好合同的刘某,房子刚租赁才三日,正准备开张好好做生意时就被人赶出来了。刘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等回过神后,他立即找到出租人陈某要求赔偿自己房屋转让费、租金、押金等5万多元损失。近日,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支持赔偿。
赵某租用了李某所有位于句容市华阳镇的门面房,租期至2011年12月止。2010年6月,赵某将其中一间房屋转租给陈某,双方签订了租房协议书。陈某租用该房屋后经营食品店至2010年9月。2010年9月,陈某又将该房屋转租给刘某经营使用,租期自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止。由刘某一次性付给陈某五万余元。该协议签订后,陈某将该房屋于2010年9月交付给刘某使用。2010年9月底,赵某等人与出租人李某解除租赁合同,并且将所有的房屋包括刘某承租的意见出租给游某使用。2010年10月3日,游某书面通知刘某,要求刘某搬出承租的房屋。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即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陈某应将房屋让刘某经营到2010年12月底,但刘某仅使用三日就被迫搬出,现因该讼涉房屋已由他人承租使用,原租赁合同已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依法支持刘某要求陈某返还转让费和租金。
热门新闻
- 深圳房地产律师:补缴社保或税款也不能在深圳购房03/15
-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08/29
- 深圳交警开8.5万“天价”罚单或是无奈之举!08/19
- 《盐田启动保障金为协宏垫付欠薪》后续报道:解除合同补偿法院不予支持08/19
- 深圳一商户武汉卖山寨机被拘役四个月零十天08/19
- PUMA出手告倒“山寨”08/19
- 两外地残疾人状告深圳地铁歧视08/19
- 山阳区法院法官用QQ调解一桩离婚案08/19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04/03
- 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04/03
- 揭秘个人信息倒卖黑链条 普通人如何保护个人信息?08/19
- 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05/08
-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04/16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01/02
- 状告CNN纽约华人确定新律师 案件进入新阶段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