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监督一起非法行医案
发表时间:2011年11月03日
阅读:1002次
近日,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立案监督的一起非法行医案,被该区法院认定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0年11月,江夏区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到辖区卫生部门走访时得知,一男子在李某开设的诊所内注射时突然死亡。经了解,李某已被卫生部门作出责令停业、罚款等行政处罚,但此案尚未作为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进一步调查,检察官了解到,44岁的李某(女)系湖北天门人,2002年起便在江夏区纸坊街经营个体诊所,其既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也不具备基本医疗知识。2002年、2006年李某因非法从事医疗活动被行政处罚两次,但其仍不思悔改,此后多次更换住处继续非法行医。
2010年11月1日,60余岁的刘某到李某开设的诊所内就诊,李某在未作皮试的情况下直接给刘某注射了一针青霉素。注射过程中刘某突感不适,李某又马上给刘某打了三支肾上腺素,并用手掐刘某的人中,按压其胸口。然而刘某不仅未好转,反而开始口翻白沫。眼看施救无效,李某慌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刘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详细了解案情后,检察官建议卫生部门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官继续引导侦查,要求其对刘某的死因进行司法鉴定,并将注射药品送检,确定是否为假药。药监部门后出具鉴定结论,认定送检的药物均为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应按假药论处。而刘某的法医鉴定亦证实,李某违规使用青霉素、肾上腺素导致刘某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2011年1月,江夏区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将李某批捕。日前,江夏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李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热门新闻
- 深圳房地产律师:补缴社保或税款也不能在深圳购房03/15
-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08/29
- 深圳交警开8.5万“天价”罚单或是无奈之举!08/19
- 《盐田启动保障金为协宏垫付欠薪》后续报道:解除合同补偿法院不予支持08/19
- 深圳一商户武汉卖山寨机被拘役四个月零十天08/19
- PUMA出手告倒“山寨”08/19
- 两外地残疾人状告深圳地铁歧视08/19
- 山阳区法院法官用QQ调解一桩离婚案08/19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04/03
- 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04/03
- 揭秘个人信息倒卖黑链条 普通人如何保护个人信息?08/19
- 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05/08
-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04/16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01/02
- 状告CNN纽约华人确定新律师 案件进入新阶段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