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身兼数职未签劳动合同 男子丢了工作又输官司

   原以为自己多做几份工,就能多赚点钱。不料,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不能证明自己曾同时在两家单位上班,最近,南宁市市民阿全(化名)在维权的道路上输了官司。   今年54岁的阿全,一直都没有固定工作单位。为了多赚点钱,阿全有时会身兼数职,在不同的企业之间穿梭干活。2007年8月,一家贸易公司的人事处负责人来社区物色几名门卫,阿全和另外3个人同时被对方相中。   据阿全回忆,2007年9月下旬 [详细资料]

合同的相对性

  「案例简介」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项粮食购销合同,合同的附则规定:“有关交货事宜由丙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合同第五条规定:应在天津某粮库交货。后来,甲公司因嫌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不合适,便找到丙公司,要求变更时间和地点。丙公司即与甲公司达成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将交货地点由天津变更为石家庄,将交货时间由 2000年12月变更为2000年10月。补充协议订立后,甲公司将该协议送交给乙公司,要求乙 [详细资料]

未签订书面租赁协议 索要租赁费能否支持

  [基本案情]   张某系北京某设备租赁站业主。2003年12月始,甲建筑公司从张某处租赁架子管、十字卡,双方对日租赁费进行了约定。因甲建筑公司将租赁物架子管丢失,双方于2006年底商议由甲建筑公司赔偿丢失架子管的经济损失为271600元,并确认2005年11月底之前的租赁费为195409元。双方对商议的事项未以书面形式确认,亦未签字盖章。2007年2月4日,甲建筑公司给付张某赔偿款50000 [详细资料]

本案原告要求变更合同的诉讼请求是否应予支持?

   【案情】   2007年3月份,原告张某通过熟人介绍与被告何某口头协商购买其装饰材料,双方签订书面合同,被告口头承诺,所提供给原告装饰材料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7—8月份,被告先后供给原告装饰材料若干(详见销货清单),原告及其家人分别在被告的销货清单上签字。双方买卖装饰材料的价款为35748元。后在被告催要货款时,原告提出被告的供货没有遵守双方关于供货价格应为商丘市内最低的承诺,拒绝付款,并 [详细资料]

向朋友借款,是否可向朋友之妻偿还?

  [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2008年4月23日,王某向张某借款人民币50,000元,并为张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条载明:今日借张某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2008年6月23日前还清欠款。借款人王某,欠款日期2008年4月23日。2008年8月25日,张某以王某到期未偿还欠款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王某辩称,其已向朋友张某之妻案外人林某偿还了5万元欠款,王某向法院出示张某 [详细资料]

未形成保管合同 车辆丢车停车场免责

  案情:   张丰(化名)是邱某经营的某美食馆的员工。2007年12月18日,张丰以2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铃木王之星电动车。2008年1月16日15时,张丰驾驶该电动车上班,并将电动车停放在美食馆的室内停车场。该停车场对公众开放,提供停放车辆,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有保安员维持停放秩序。张丰在当天21时30分下班后到停车场取车,发现电动车已失窃,遂与保安员向当班部长李某报告,并向石羊塘派出所报 [详细资料]

征租女友回家过年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近日,一则征租女友的广告出现在广东东莞市凤岗网论坛,吸引了不少市民的注意。现在,越来越多的大龄青年为了应付父母的“催婚令”,不惜重金租个“恋人”回家过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往往都会签订“租友协议”。那么“租友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它的性质又该如何界定?法院在审理类似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租友协议的签订是否受法律保护?   合同又称协议、契约,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变动民事权利义务的 [详细资料]

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请求变更

  【案情】   2008年3月16日,因某混凝土公司为市污水处理公司工地运输混凝土,该混凝土公司的泵车出入工地时挂断一条电缆未及时清除,谢某驾驶摩托车途径该路段时,被该横跨公路的电缆绊倒,摩托车侧翻致谢某右锁骨中段骨折,谢某经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6788.67元。2008年4月21日,在当地管理处的协调下,谢某与某混凝土公司、市污水处理公司以及市水利水电公司、管理处五方于达成了一份“关于汪公潭 [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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