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公司财产不等于股东个人财产

   10月30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夫妻离婚引发的公司财产纠纷案。原告汪晓荣请求法院确认丈夫侵犯公司股东利益,并确认她所持有企业支票和4枚印鉴章有效。法院一审判决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      2006年5月30日,属夫妻关系的汪晓荣与徐国平,签订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徐国平出资480万元, [详细资料]

“竞业禁止”不能只有权利没有义务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限制恶意竞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从业期间和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保密事项,否则,劳动者将承担违约责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竞业禁止条款亦应予以规范,因为竞业禁止将会造成劳动者收入和生活质量的下降,对 [详细资料]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案

原告:谢民视,男,52岁,美利坚合众国公民。住址: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   被告:张瑞昌,男,53岁,美利坚合众国公民。住址: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   被告: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张瑞昌,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谢民视因与被告张瑞昌、上海金刚铸造有限公司 [详细资料]

公司起诉小股东按财务报表价格转让股份未获支持

  上海海欣色谱仪器有限公司小股东陈康(化名),因个人原因离开了该公司,按海欣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未到退休年龄离开公司,应无条件转让出所持股份。因陈康与其他股东对股份转让价格,产生分歧闹上法院。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海欣公司、股东王某等4人要求陈康所持股份转让之诉判决不予支持。   1995年12月,海欣公司以50万元注册资本成立。2003年8月下旬,股东王某受让公司74%股权。同月 [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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